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整改任务第3项第2小项:宁夏智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兽药制剂及添加剂项目未通过环保验收:
1.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不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级标准和《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表2限值。
2.兽药制剂及添加剂项目未通过验收。
牵头(责任)单位:西夏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1.对原有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2.完成兽药制剂及添加剂项目的环保验收。
整改完成情况:
1.污水处理系统已升级改造完成并投用。
2.该公司兽药制剂及添加剂项目已通过验收。
整改验收情况:
1.宁夏智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兽药制剂及添加剂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已升级改造完成并投入运行。经宁夏华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生产废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该公司目前生产废水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级标准和《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表2限值。
2.宁夏智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委托宁夏华正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兽药制剂及添加剂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宁夏华正监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出具宁华验字〔2017〕第026号验收监测报告表,宁夏智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11月10组织专家组(宁智宏发〔2017〕16号)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组验收意见为:“该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经现场检查,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正常稳定。根据宁夏华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基本能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的污染控制措施基本得到落实,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西夏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1-2078234
联系地址:贺兰山西路与丽子园交叉口北481号,7楼727室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