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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第14项第2小项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17-12-21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恢复默认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第14项第2小项整改问题的情况进行公示。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整改任务第14项第2小项:完成18个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改工作北郊水源地银川先锋养殖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西夏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制定关闭搬迁方案,2017年底前完成北郊水源地银川先锋养殖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搬迁前期整治工作,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北郊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银川先锋养殖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搬迁关闭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 

  1.制定了《银川市北郊水源地保护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和《银川市北郊水源地保护区内工业企业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2.完成了银川先锋养殖有限公司、银川市西夏区万林达养殖有限公司、宁夏晋宁锻压有限公司、银川西园锅炉配件厂等4家企业资产评估等前期准备工作 

  3.对宁夏晋宁锻压有限公司、银川西园锅炉配件厂2家企业切断生产用电 

  4.对银川先锋养殖有限公司、银川市西夏区万林达养殖有限公司违法排污行为实施了处罚,下达了停止排污通知 

  5.截止目前,宁夏晋宁锻压有限公司、银川西园锅炉配件厂、银川市西夏区万林达养殖有限公司3家企业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西夏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1-2078234 

  联系地址:贺兰山西路与丽子园交叉口北481号,7楼727室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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