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第14项第2小项整改问题的情况进行公示。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整改任务第14项第2小项:完成18个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改工作,北郊水源地银川先锋养殖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西夏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制定关闭搬迁方案,2017年底前完成北郊水源地银川先锋养殖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搬迁前期整治工作,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北郊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银川先锋养殖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搬迁关闭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
1.制定了《银川市北郊水源地保护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搬迁工作实施方案》和《银川市北郊水源地保护区内工业企业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2.完成了银川先锋养殖有限公司、银川市西夏区万林达养殖有限公司、宁夏晋宁锻压有限公司、银川西园锅炉配件厂等4家企业资产评估等前期准备工作。
3.对宁夏晋宁锻压有限公司、银川西园锅炉配件厂2家企业已切断生产用电。
4.对银川先锋养殖有限公司、银川市西夏区万林达养殖有限公司违法排污行为实施了处罚,下达了停止排污通知。
5.截止目前,宁夏晋宁锻压有限公司、银川西园锅炉配件厂、银川市西夏区万林达养殖有限公司3家企业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西夏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西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1-2078234
联系地址:贺兰山西路与丽子园交叉口北481号,7楼727室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1日